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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监总局永福罗汉果原产地保护公告

来源: 作者:Admin 时间:10年02月10日 浏览:

2004年12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(2004年第187号),宣布自即日起对永福罗汉果实施原产地域(地理标志产品)保护。

一、地域保护范围
永福罗汉果原产地域范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政府《关于界定永福罗汉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函》(永政函(2004J67号)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,为永福县、兴安县、阳朔县、融安县、荔浦县等5个县现辖行政区域。

二、质量技术要求
(一)品种
青皮果、红毛果、拉江果、长滩果、冬瓜果、茶山果。

(二)栽培管理
立地条件:海拔200~800m,土层深厚肥沃的壤土,pH值5.0~6.5,有机质含量1.0%以上。

种苗(种薯)培育:选择品种纯正、无病虫害的藤蔓进行压蔓或用茎尖进行组培繁育。

定植:行距150~250em;种薯株距80~100cm,组培苗株距150~250em。雌雄株比为100:1.

花果管理:选留生长健壮的蔓梢为主蔓。及时整形修蔓和人工授粉。每株挂果80-120个,每667m挂果1.5万个以下。

施肥:每667In施有机肥2000kg以上,化肥每株≤1kg。

果实采收:当果柄变黄色,果皮硬有弹性,由青逐渐转黄,茸毛多,有光泽时即采收。

(三)加工
按传统工艺进行烘烤。烘烤温度控制在45~70℃。

(四)品质特色
等级:分优等、一等、二等。果皮棕褐色或浅棕褐色,有光泽,茸毛多。果肉浅棕色或黄棕色,纤维细,呈海绵状。味甜,清香。罗汉果总苷≥3.2%,总糖>15.0%,水浸出物>32.0%,水分≤15.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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